农药登记证号:
农药生产许可证号:
产品质量标准号:
PD20171184
农药生许(辽)0037
Q/LND 021-2019
水稻移栽前3-5天,或移栽后5-7天每亩按推荐剂量拌湿润细土(沙)均匀撒施,施药时水层保持3-5厘米,保水5-7天。以后正常管理。本产品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。注意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。
本品是水稻移栽田杂草苗前和苗后早期施用的选择性除草剂,药剂主要通过植物的幼芽和地中茎吸收,抑制细胞分裂与伸长。对正萌发的杂草效果最好,对[2]5叶期前杂草有效。用于插秧水稻田,防除稗草(包括稻稗)、千金子、异型莎草、牛毛草、扁杆蔗草、酸模叶蔘等一年生杂草及某些多年生杂草。